序号 | 时间 | 律师 | 内容 |
1 | 5月28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 |
2 | 6月5日 | 勤人坡律所“一村一顾问”《民法典》宣讲团正式成立,深入农村,深入社区,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百姓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把《民法典》推向社区街道,推向田间地头,助推法治湖南建设。 | |
3 | 6月29日 | 雨湖区“法治乡村建设”暨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一村一法律顾问”《民法典》宣讲团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在雨湖区万楼街道繁城村村委会正式拉开帷幕。市司法局局长黄铁华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周艳希同志为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民法典》宣讲团”授旗。 | |
4 | 6月29日 | 朱晓艳 | 结合老百姓密切关注的身边事如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问题,为雨湖区万楼街道繁城村一百余位村民开启了首场《民法典》宣讲课。 |
5 | 7月5日 | 胡肖华 | 我所创始人、终身名誉主任胡肖华教授做客湘潭广播电台《湘潭新闻》栏目,解读《民法典 》。 |
6 | 7月26日 | 刘静虹 | 在雨湖区万楼街道文昌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婚姻家庭编的新变化。 |
7 | 7月29日 | 贺超 | 在雨湖区万楼街道红星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如借条的签订等与村民切实相关的法律问题。 |
8 | 8月26日 | 刘静虹 | 在雨湖区万楼街道悦星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介绍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完善等内容。 |
9 | 8月28日 | 刘静虹 | 在雨湖区万楼街道渔业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介绍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责任,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内容。 |
10 | 8月28日 | 黄湘 | 在雨湖区鹤岭镇龙头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内容。 |
11 | 8月31日 | 罗桃荣 | 在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等内容。 |
12 | 9月21日 | 杨斯昂 | 在雨湖区鹤岭镇红星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可撤销婚姻的规定等内容。 |
13 | 9月24日 | 黄湘 | 在雨湖区鹤岭镇向阳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继承法的新变化。 |
14 | 9月24日 | 勤人坡所积极参加2020湘潭市律师行业民法典知识竞赛并取得佳绩。 | |
15 | 9月27日 | 周通 | 在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开展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农村土地拆迁等问题。 |
16 | 10月26日 | 刘辰 | 在雨湖区云塘街道雪园社区为居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问题,成年兄姐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等问题。 |
17 | 10月26日 | 何璐 | 在雨湖区云塘街道杉树巷社区为居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如何订立遗嘱、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等问题。 |
18 | 10月29日 | 刘辰 | 在雨湖区云塘街道办事处为街社干部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 |
19 | 10月30日 | 黄湘 | 在雨湖区凤凰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重点解读高空抛物等问题。 |
20 | 12月3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
21 | 12月31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 |
22 | 2021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