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参加了该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及监事成员,我所获选为11家理事单位之一。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上,经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管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王莹当选为会长,经会长提名,我所主任陈伟军当选为秘书长。另外,会议决定聘请我所创始合伙人、终身名誉主任胡肖华教授为该协会名誉会长。
同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