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下午3点,“勤人坡学堂” 第六讲在我所多功能会议室开讲。主讲人为我所兼职律师、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万志鹏老师,本次讲座由我所副主任刘辰主持。我所终身名誉主任胡肖华教授,兼职律师、湘大法学院副院长穆远征教授,其他合伙人和全体律师均参加了本次讲座。同时,讲座还吸引到了湘潭大学部分研究生前来交流。
首先,万教授提出了有关剥夺涉案财产的五个司法乱象,分别为“具体对象不明”、“‘追缴’‘没收’不分”、“以‘没收全部财产’混淆不法财产”、“犯罪工具没收随意”以及“‘继续追缴’和‘责令退赔’没有下文”。围绕上述五个乱象,万教授重点论述了“一般没收”与“特别没收”的性质差异,违法所得的认定以及被害人过错对财产返还的影响等问题。万教授认为,第一,多元化刑事处置措施已成为当代刑法的基本趋势,由于理论上与刑法基本原则相抵牾,实践中常常沦为空判,中国刑法应当废止一般没收;第二,《刑法》第64条中的“违法所得”应从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理解,即犯罪所得;第三,在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情况下,其“合法财产”的范围可以从严认定。最后,万教授围绕实际案例结合几个焦点问题为大家一一作了解说。
讲座结束后,万教授与在座各位就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包括之前引起普遍关注的“律师费涉嫌赃款遭查扣”事件。本次讲座使得大家就刑事案件中财产的剥夺及返还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也为各位律师日后的实务操作奠定了更加深厚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