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铁华局长、艳希区长、刘荃书记、侯宇局长、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父老乡亲:
大家上午好!在这充满生机与热情的盛夏季节,我们迎来了雨湖区”法治乡村建设”暨“一村一法律顾问”《民法典》进乡村活动的启动仪式。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政府服务基层社会的新常态;法律顾问入驻乡村,发挥着“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作用,打通了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有效推进法治农村建设、实现村务法治化的创新实践。2018年7月初,湘潭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也十分有幸地成为我市雨湖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签约单位,迄今为止,已与雨湖区36家社区街道和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我们通过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微信服务等方式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出人意料的社会效果,彰显了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守护苍生法权、匡扶社稷正义”的办所理念与社会责任担当!
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本人认为,在现代社会的法律治理体系中,保护人民自由的圣经无非离不开两部重要的法典:一部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公权力的《宪法典》;另一部则是调整和规范私权利的《民法典》。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紧接着在2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就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活动,主题就是学习《民法典》。习总书记在此次会上强调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断言,学习和宣传《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丝毫不亚于学习和宣传《宪法典》。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学习指示精神,也为把湘潭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在湖南率先部署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强,6月5日,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便组织召开了合伙人专题会议,决定成立“一村一法律顾问”《民法典》宣讲团,对雨湖区所辖的36个顾问单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宣讲,试图把《民法典》中所蕴含的契约自由精神、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理念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老百姓身边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推向社区街道、推向田间地头,让我们的《民法典》真正走下神坛,走进百姓的心灵!因为我们深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中国法制实践的真正动力!今天,湖南勤人坡律所正式从31位执业律师中,精挑细选出10位专长于民事法律业务的律师组建《民法典》宣讲团,他们是:黄湘律师、罗桃荣律师、贺超律师、刘辰律师、刘静虹律师、朱晓艳律师、周思律师、周通律师、杨斯昂律师、叶奇律师等。根据本所的制度性安排,这10位律师将在未来的60日内全面完成对雨湖区36家顾问单位的《民法典》宣讲工作。我相信他们一定能担负起“护法使者、普法先锋”的使命与责任,把“一村一法律顾问”《民法典》宣讲活动做好落实好,争取以最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向湘潭市委市政府和雨湖区委区政府交出一份完美的政治答卷。
“天若有情天亦老、法治正道是沧桑”,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深知,共和国的法治大厦不是一夜就能够建成的,它不仅需要一代人乃至于几代人的不懈创造和辛勤守护,而且在中国的当下,更需要我们走“城市包围农村”道路,实现城乡协调同治,把经济增长的硬“GDP”与法治提升的软“GDP”有机地统一起来,把“生活生产扶贫”与“法治法制扶贫”有机地统一起来,只有这样,“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的美好愿景才不会离我们太遥远!
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